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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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的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深圳市法律顾问处”,1983年改名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是深圳市成立最早的律师事务所。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本所已成为一家规模大、管理规范、业务范围广、信誉良好、知名度高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本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地处深圳市金融、证券、房地产交易、商贸、信息、交通的枢纽地段。本所拥有三层办公场所,总面积2800平方米,配备了现代化的通讯设施和先进的文字处理系统,拥有最新的专利及商标检索系统,建立了完备的法律法规库及完备的案例资料库,能为客户提供即时的查询服务。 本所现有执业律师90多名,专利代理人15名,专利工程师5名,律师助理及职员30多名,汇聚了一批懂经济、懂技术、懂外语、懂管理等各专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完全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以及中国加入WTO后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高层次、高水平的要求。此外,本所还聘请了在法学界及各专业领域有高深造诣、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本所顾问,为本所解决业务中的法律疑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本所根据业务的需要下设证券部、知识产权部、房地产部、民商部、人事劳动争议部、国际部、清算部、刑事部八个专业部,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本所于1993年3月取得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证号99208),是中国最早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本所于2002年7月取得专利申请代理从业资格(机构代码号44221),是广东省第一家取得专利申请代理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2002年12月,本所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从专利、商标的申请到诉讼的全程法律服务。 2003年3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本所在东莞市设立了分所,是第一家获准在东莞市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 本所在二十多年的发展中,与境外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确保了本所的涉外业务获得境外律师及时有效的帮助。 本所既是深圳国有制律师事务所的先驱,又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摇篮,律师制度改革后,以本所的律师为发起人,组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达十多家。 本所始终坚持 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和理念、勤勉尽责 的执业风格、追求卓越 的发展目标。二十多年来,本所的律师以务实、敬业的精神,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获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开拓、创新、进取中,与社会各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 本所将秉承国有制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优良传统,凭借综合大所的整体优势,迎合时代进步对律师更高的要求,竭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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