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司法局开出首张律师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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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司法局宣布对我市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傅某依法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市司法局8月底获司法部“特许”——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对律师行使行政处罚权和其他管理职能后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该局有史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经查明,2007年4月,傅某在代理侯某涉嫌贪污犯罪案件的侦查阶段,介绍社会人员罗某通过关系为侯某办理取保候审,并商定事成后罗某收取活动费25万元。侯某家属同意并于当年6月预交了12万元给傅某,傅某将该笔款项转交给了罗某,后因侯某取保候审未获成功,罗某通过傅某退回了11万元给侯某家属。在侯某涉嫌贪污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傅某又应侯某家属要求,为其联系社会人员朱某,拟通过关系为侯某办理缓刑,并约定事成后侯某家属支付朱某35万元活动费。后因故未能办成,朱某未收取侯某家属任何费用。此外,傅某还与侯某亲属、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原民警何某等人,先后两次协助侯某之子在中山市看守所非法会见侯某。 案发后,傅某积极配合司法部门调查,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 市司法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告知傅某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傅某书面答复不申请听证;在昨天签收处罚决定书时,傅某明确表示服从处罚决定,不申请复议和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向主管机关上交了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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