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深圳律师网 | 行业资讯 | 法律法规 | 诉讼常识 | 经济律师 | 婚姻律师 | 刑事律师 | 房地产律师 | 深圳律师事务所
    您当前位置:深圳律师网 >> 行政赔偿的范围 >> 详细说明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示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东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相关文章
清除黑律师的生存土壤
请个好律师有绝招
委托律师请注意验证
行使诉讼权利要慎重选择
诉讼指南---诉讼时效
为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
聘请律师要三思
民事诉讼程序图解
经济案件诉讼指南
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权发
在校学生受伤赔偿案代理
运动员注射兴奋剂侵权案
中国造船界第一奇案代理
诉讼标的
什么是反诉
诉讼常识
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
抵押合同的书面形式与内
关于完善启动民事再审事
浅议四种网络侵权行为引
  
关于我们 | 订购广告 | 会员服务 | 关键字广告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08 深圳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