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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诉讼指南
    1、各级法院分别受理哪些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从经济合同的地域管辖区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经济合同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好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事先规定好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济纠纷案件应向哪个法院起诉?从法院的级别管辖来区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起诉;涉外案件和重大的、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特别重大、达到相当大的诉讼标的金额的,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武汉地区的情况,原则上基层法院审理1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经济纠纷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30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纠纷案件。 






  3、经济合同纠纷发生后,怎样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及其理由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证据材料。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还要递交与被告数相同的起诉状副本,以便人民法院转给被告作答辩。法定代表人如能亲自参加诉讼,要持证明自己身份职务的介绍信;如果委托他人代理自己打官司,应填写授权委托书。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大小照比例分担。    

   4、哪些经济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凡是经济合同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涉外经济纠纷、经济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只要是与该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后,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性质,分别由经济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或者行政审判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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