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深圳律师网 | 行业资讯 | 法律法规 | 诉讼常识 | 经济律师 | 婚姻律师 | 刑事律师 | 房地产律师 | 深圳律师事务所
    您当前位置:深圳律师网 >>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 详细说明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股票与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和提单不同,股票的价格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股票的担保价值也有可能发生大起大落,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利用股票的设置的形式回避《公司法》的一些强行性法律规范。为维护股份公司和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有效地发挥股票质押的积极作用,做出了上述的规定。

    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若出质人与质权人一致协商同意将作为质押客体的股票予以转让时,即不在此限。但出质人转让股票所有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相关文章
深圳经济律师业务收费标
合同法司法解释
深圳经济律师
深圳经济纠纷案办理
经济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深圳律师---各种纠纷
合同纠纷列表
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常识
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内容
计时工资职工休年假是否
违反税法的合同条款是否
夜班津贴计入最低工资合
劳动维权:怀孕期被炒可
没签劳动合同怎样讨回欠
开发商经济纠纷案
百姓诉讼三网络公司虚假
房产经济纠纷案例分析
房地产纠纷案分析
房产产权纠纷分析
商场促销带来的经济纠纷
  
关于我们 | 订购广告 | 会员服务 | 关键字广告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08 深圳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