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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一周丈夫蒸发4年
   昨天,北碚区法院判决了一起独特的离婚案——从妻子小坤提出离婚到下达离婚判决,丈夫刘健从没露过面(两人均系化名)。
    据办案人员介绍,小坤家住北碚区歇马镇。2002年1月7日,时年26岁的小坤在广州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她23岁的台湾省彰化县人刘健。相处后,双方觉得非常投缘,当年1月14日即回北碚闪电领取了结婚证。
    昨天,身在广州的小坤电话告诉记者,婚后仅7天,刘健就说要回台湾打理生意,从此一去不复返:“他走时还说,替我办好赴台手续,就回北碚来接我。但我盼了4年,始终不见他回来。打他手机也关机,后来干脆停机了。打他家里电话,家人都说不知他在哪里。”
    办案人员昨日称,据《婚姻法》规定,凡有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的,即可判决离婚。而刘健“蒸发”4年,未尽夫妻义务,故此缺席判决两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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