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法的四个禁止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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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法的四个禁止
   (1)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禁止重婚。

    (4)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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